1、護照需在廣東、廣西、福建、海南四省簽發。申請人護照須在簽證期過后還至少半年有效,最后一頁必須簽名。如有舊護照請提供。
2、近期半年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張。
3、身份證復印件,必須用身份證原件復印,清晰。全體家庭成員的戶口本每一頁復印件(復印件內容必須清晰)。結婚證復印件(如果已婚)
4、人聲明一份,簽證到期后按期離開瑞士的英文聲明。
5、旅行計劃書一份,請提供詳細的旅行細節(旅行日程)。
6、申請表一份,填寫申請表格,必須每項如實詳細填寫。(另見我社歐洲簽證表格)
7、其他輔助材料,如配偶財產、兒女的資料、全家的照片、技能證書、個人學歷、榮譽證書等。
1、中方英文放假信一份,英文在職證明信一份,必需用抬頭紙、蓋公章、負責人簽名。需有可供領館查詢的地址、電話。內容包括:申請人名字、護照號、在公司的職務、入職年限、月收入、假期多長、逗留天數和說明誰承擔費用、保證遵守當地法律,按時返回中國。
2、中方公司營業執照副本或單位法人代碼書復印件加蓋公章(必須提供)。公司彩頁簡介(必須提供)。法人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(盡量提供)。個人名片2張:所提供的地址、電話、姓名必須正確真實,可以聯系到本人。
1、個人財產證明越多越好,如最近三個月的工資單(必需提供)。存折復印件(必需有不少于人民幣6萬元或等值貨幣),以及相對應的銀行存款證明。如無存折原件,只有卡,請到銀行開具近半年的歷史交易清單。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額款項。無論是定期或活期存折,存款越多越好。其他財產:如房產證、汽車行駛證、股票、銀行對帳單(原件并蓋章)、國庫券、股權證等等都可。